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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0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分行近日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(北银罚字[2025]5、6号)。显示,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未按要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对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分行处罚21.72万元。敖某东(时任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公司业务部/普惠金融部总经理)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。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分行对敖某东罚款11700元。以下为原文:
(编辑:马贤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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